实验幼儿园翠园分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田小丽 | 发布时间: 2021/6/22 15:21:44 | 1888次浏览
实验幼儿园翠园分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后勤组长为食品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采购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点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
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
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餐点制作过程要确保卫生和安全,杜绝传染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努力提高业务素质,餐点制作过程要确保卫生和安全,杜绝传染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便后要用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做到一人一巾一杯,并天天消毒。
九、预防烫(烧)伤事故,滚烫食物要加盖并放在安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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