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学期小班新生招生通告
作者: 陈凌华 | 发布时间: 2021/6/11 12:03:42 | 3741次浏览
实验幼儿园翠园分园2021年秋学期
新生招生通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金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指导意见》(坛教字〔202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将我园2021年秋学期招生入园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2021年秋学期小班新生拟招4个班,100人。
三、招生范围
东至东环二路,南至鑫城大道经东环一路折至滨河路折至北戴巷折至南环一路,西至北戴巷经南环一路折至虹桥路折至市场路(不含金虹大院),北至市场路经东环一路折至东门大街(外加御花园)。
四、招生办法
(一)张贴招生通告(6月5日)
在幼儿园门口、服务区域等,张贴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二)网上信息填报( 6月 21日上午8:00 — 6月26 日下午6:00)
家长自行登录“金坛区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yey.jtjyfw.net)”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填写《申请入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拍照上传相关材料,选择监护人房产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
服务区内幼儿报名
相关材料包括:(1)监护人在服务区内的房产证(房屋性质只能是住宅,不含店面、车库等非住宅)(2)户口簿(必须与房屋实际住址一致、适龄幼儿与监护人户口一致)(3)婴幼儿出生证(4)体检表(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5)幼儿预防接种本(6)监护人身份证等。
(三)材料审核(7月3日—7月4日)
幼儿园对幼儿监护人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7月3日-7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具体时间段短信告知),幼儿法定监护人携带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到幼儿园现场确认。
五、收费标准:
按照金坛区物价部门、教育局核定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收费。
六、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区部分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的服务区适龄幼儿,我园将进行线上报名登记(线下材料审核),请家长根据报名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网络报名时间为6月 21日上午8:00 — 6月26 日下午6:00,6月26日下午6:00后网络报名系统将关闭。)
2.请如实填写登记资料,如所填资料不完整或上传照片模糊不清、难以辨认,造成预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3.网络报名时每个账号在同一时间内使用一台设备进行登录操作,信息提交后,如遇信息填写错误或者择园有误可以进行修改;请根据服务区范围正确选择对应幼儿园,如因幼儿园选择错误造成预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4.监护人在实验幼儿园翠园分园服务区范围的房产证因贷款被抵押的,必须由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出具房产查档证明,拍照上传。(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地址:金山路168号 政务服务中心C幢二楼288、289窗口。查询时需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和孩子的户口本)
5.实验幼儿园翠园分园服务区范围内房产证名字是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应当到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开具房产查档证明,拍照上传。监护人无房产才能参加报名。
6.线下材料审核,进园时请出示初审通过短信,服从幼儿园工作人员指挥。因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配合测温及登记,不扎堆、不聚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7.校园内无法停车,请家长绿色出行;注意衣着文明,不穿拖鞋,自觉禁烟;在规定的区域内活动,爱护公共财物。
8.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的证件、文书资料,我园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
9.因提供虚假资料或在规定时间未前往幼儿园现场确认的,作自动放弃幼儿入园资格,责任由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七、咨询电话和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82323357 82321900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学校网址:http://cysy.jtjyfw.net/
幼儿园微信公众号:czsjtqsyyeycyfy
八、投诉电话
幼儿园:园长室(0519-82323357)
责任督学:史园长 13815009680
王园长 18961200372
区教育局:82882361(咨询电话)、82881815(监督电话)
常州市金坛区实验幼儿园翠园分园
2021年6月5日
版权所有:常州市金坛区实验幼儿园翠园分园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411号 电话:0519-8232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