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园实验幼儿园 新冠肺炎防控期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作者: 陈凌华 | 发布时间: 2020/3/10 16:23:48 | 4495次浏览
翠园实验幼儿园
新冠肺炎防控期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为加强学校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卫生检查工作,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建立幼儿园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制定卫生检查标准,指定负责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工作。由幼儿园后勤主管人员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各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督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
每日对教室、食堂、包干区、游戏室、图书区、厕所、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疫情期间每日对上述场所开窗通风情况和清洁消毒进行检查。
规范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腋温不超过37.3℃或额温不超过36.8℃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规范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卫生保健室和独立的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严密包装,并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版权所有:常州市金坛区实验幼儿园翠园分园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411号 电话:0519-8232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