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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园实验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作者: 陈凌华 | 发布时间: 2020/3/10 10:03:30 | 3379次浏览

翠园实验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将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为保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我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全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韦旭芳(园长)、陈凌华(分管园长)

副组长:吴媛(副园长)、田小丽(总务主任)、刘国珍(保健员、专职疫情报告人)、王婧一(保健员)蒋海燕(教研组长)

组员:全体教职工

防控小组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

2、防控工作小组具体部门和人员职责

职责: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究制定本校防控工作制度、措施,检查、督导幼儿园各部门、各班级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负责全校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挥,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韦旭芳(组长):建立疫情监测报告网络,负责全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挥,向当地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防控情况。

2.陈凌华(组长):负责防疫工作宣传、舆情监控、信息通报及教职工出行情况排查。

3.吴媛(副组长):做好幼儿及家长的防疫宣传,限制或停止师生聚集活动,对幼儿流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到过湖北的幼儿,根据防疫部门的要求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并对其进行跟踪记录,督促班主任坚持执行幼儿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与保健室联系。

4.王婧一(副组长):对全校师生进行健康监控,对疑似患者或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和帮助下,对被疫情病毒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对幼儿及教职工的发病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严格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做好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供应,落实应急保障。

5.刘国珍(副组长)。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监督全园教师防控情况。指导全园教职工做好班级、园内环境、教室内的消毒工作,指导教职工了解冠状病毒肺炎的消毒隔离要求。

6.田小丽(副组长):落实督查全园防治工作的物资储备;负责防治疫情工作保障、交通、通讯等。

7.蒋海燕(副组长):由保健室、办公室负责。对教职工、幼儿、家长进行防治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的普及宣传。

8.全体教职工(组员):在家根据各项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和幼儿信息登记及排查和居家幼儿学习指导。

三、各岗位责任制度

(一)园长岗位责任制度

1.园长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全面负责疫情期间保育和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食堂等工作。

3.疫情期间合理调配教职工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4.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二)副园长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新冠肺炎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做到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

2.负责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新冠肺炎的文件和要求

3.每天统计和排查外地流动幼儿的相关信息

4.及时完成上报上级部门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任务

5.疫情期间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三)后勤总务岗位责任制度

1.做好疫情防控各项物资的筹备

2.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保管和领用

3.组织后勤人员疫情防控的知识学习与培训

4.巡查后勤人员对室内外及各项物品的消毒与清洗

5.维修检查园内的设施设备为开学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保健室岗位责任制度

1.保健老师为幼儿园专职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在校所有教职工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疑似疫情及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幼儿园相关负责人。

2.要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要定期对全校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要负责指导全校幼儿的晨检工作。

5.负责本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6.协助区疾控中心对幼儿园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卫生行政部门对幼儿园传染物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7.负责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教师保育员岗位责任制度

1.观察了解幼儿,依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和兴趣需要,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教学要结合新冠肺炎知识开展各项教学活动,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2.创设良好新冠肺炎的宣传教育环境,合理组织教育内容,提供丰富的材料,开展适宜的教育和游戏活动。

3.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4.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利用班级群、美篇等手段展开居家教学。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任务。

5.积极参加有关疫情防控的学习和保育教育研究活动。

6.保育员根据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的消毒要求,负责做好本班教室、设备、环境及各自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7.在教师指导下,科学照料和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8.在卫生保健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9.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六)食堂岗位责任制度

1.食堂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2.开学前做好食堂设备和物品的清洗和消毒。

3.上班时注意个人卫生并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私人物品如衣服、鞋子、手套等物品要按要求存放好,不得影响厨房整齐清洁。

4.正规途径采购食材,并有索证,保证食材质量。

5.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烹饪,操作规范。确保食物安全。

6.每天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并做好记录。

(七)门卫岗位责任制度

1.穿戴好防护用品在门卫值勤。

2.做好门卫值班室的清洁消毒工作。

3.认真做好外来来访人员的体温测试和来访记录。

4.每天做好幼儿入园离园的值勤工作。

5.每天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巡查。

四、疫情防控工作流程

一、开学前工作

(一) 完善工作预案

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成立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由幼儿园园长室牵头,教务、后勤、保健室、支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每个部门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建立幼儿园、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医疗机构联系与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教职员工和幼儿晨午检制度。设置合适的晨午检和临时隔离观察场所,配备必要的用品。

5.制定完善严格的门卫制度,重点加强对教室、专用活动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减少幼儿在教室、专用活动室之间的流动。

6.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设置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

7.除正常值班外,提倡在家办公、网络办公,减少交叉感染。

(二)建立信息台账

1.一是排查假期教职工外出情况,详细登记前往省外地区地址及离坛、返坛时间,并及时上报区教育局;二是详细摸排登记假期幼儿随家长外出地址及离坛、返坛时间情况。三是对以上人群逐一落实,详细了解情况,根据区教育局要求,详细填报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寒假期间出省情况统计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寒假期间赴武汉等地人员信息统计表、区幼儿园幼儿寒假外出信息登记表等等,按时按要求及时上报区教育部门。

全面摸排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幼儿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外出教职员工和幼儿、有重点疫区接触史教职员工和幼儿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幼儿信息台账。健康内容信息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重点疫区、是否接触重点疫区高危人员等。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要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幼儿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

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工作方案,及时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做到“停课不停学”,指导幼儿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心理健康教师等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

1.建立健全幼儿园卫生管理机制,在开学前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重点做好教室、食堂、图书区、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厕所等公共活动场所的清扫和消毒,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全面改善幼儿园环境卫生条件。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幼儿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对公共场所特别是食堂和洗手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可用。公共场所洗手水龙头不足的,要及时增设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教职员工和幼儿使用。

二、开学后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幼儿园书记、校长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确保防控工作无疏漏。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幼儿晨、午检,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幼儿,第一时间在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且安排专人负责,并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安排专人,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园联动机制

持续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幼儿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幼儿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幼儿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1.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可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园本和其他园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2.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如升旗、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等活动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一律不开展多园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错时安排不同学段和年级幼儿入园和离园时间,引导家长在园门外接送幼儿,避免家长入园和教室。督促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

4.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五)持续保持幼儿园环境卫生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每日对教室、食堂、活动场所、教师办公室、厕所等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减少室内公共场所的使用,必须使用的公共上课场所(如结构游戏室、美工室、图书区等),要坚持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2.落实手部卫生,引导师生勤洗手,尤其在大小便后和点心、午餐前,提醒幼儿洗手。幼儿园要专人落实幼儿每日洗手要求,推行七步洗手法。配置洗手液、手消毒剂等,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3.加强幼儿园食堂疫情防控,提倡就餐教职工自备饭盒、分段错峰、分餐进食。幼儿午餐配送至教室分餐就食。就餐时要保持适当距离。教室每次用餐后消毒1次,重点对桌椅消毒,餐具用品高温消毒。强化后勤保障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加强食堂监管,确保所用食材新鲜、清洗干净。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入园,对所有进出幼儿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一律暂停园场地对外开放,一律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七)当出现疑似感染症状

教职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嘱其立即佩戴口罩去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使用(临时)隔离室,对该儿童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同时通知家长领返,带儿童去辖区内设有儿科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防护。要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儿童的家长进行联系,了解教职员工或儿童每日健康状况。

幼儿园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及时上报,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疫情上报工作。本园师生员工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幼儿园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严格执行疫情信息逐级报告制度,建立疫情报告人制度,幼儿园设专职疫情报告人1名,各班级设疫情报告人1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下午15:00报告至幼儿园保健室;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2.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幼儿园应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开展必要的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消除恐慌心理。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幼儿园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园停课等措施。配合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点开展终末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4.查验复课证明。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园证明或解除隔离证明到幼儿园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上课。

5.总结疫情发生的经验教训,加强重点环节管控,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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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长沟通机制

1.教师和班级家长委员代表,召开一次线上会议,商讨新冠肺炎防控事项和班级相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

2.班级老师利用幼儿园工作网站向家长汇报幼儿园疫情防控和教育工作情况。

3.利用各种形式例如:电话、微信、QQ、便条等形式听取家长对幼儿园工作及班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安排一些疫情防护知识、心理健康辅导、寓教于乐等方面的网上学习内容。

4.每月书写好幼儿家园联系手册,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学习生活情况。

5.利用橱窗向家长和幼儿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6.成立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家长线上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学习。

七、责任追究

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择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幼儿园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个人的责任。

2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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